訂房須知

  • 匯款資訊
    ● 匯款銀行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花蓮分行
    ● 代  號:822
    ● 戶  名:張秋蓮
    ● 帳  號:336-54019622-9
    ● 備  註: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預付房價50%之訂金,逾期恕不保留客房,不便處請見諒。
    ● 匯款完成後,煩請以電話或簡訊方式告知:姓名、電話、帳號末五碼、金額、住宿日期、房型、人數,即完成訂房手續,謝謝。
    ● 過年期間採全額付款,謝謝您。
    ● 匯款後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、恕不另行通知。
    ●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入住。
    ● 可使用國民旅遊卡
  • 貼心服務
    ● 包棟無提供早餐服務
    ● 提供車站接送(免費預約)
    ● 烤肉場地限包棟使用
    ● 提供早餐
    ● WIFI上網
    ● 電視頻道
    ● 車站接送
    ● 汽機車租賃
    ● 代辦食材
    ● 寄放行李
    ● 公用冰箱
    ● 停車場
    ● 庭院花園
    ● 烤肉場地
  • 訂房須知
    ● 禁止吸煙
    ● 禁帶寵物
    ● 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。
    ● 退房時間:隔日中午11:00以前。
    ● 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。
    ● 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。
    ● 為維護住宿環境,請每位遊客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,室內請勿吸煙、請勿攜帶寵物。
    ● 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
    ● 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    ● 民宿內所屬的物品請您愛惜使用,若有遺失或損毀,需照價賠償。
    ● 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一週告知,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    ● 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
    ●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
    ●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。
    ●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。
    ●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。
    ●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。
    ●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。
    ●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
    ● 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
    ● 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